一本孽債由法官明斷
吳男與元配所生的後代皆已成年,到了法庭控告父親生前花天酒地,沒有盡到賜顧幫襯家庭的責任,還在外面另組家庭,小惠母親是當年粉碎他們家庭的第三者,小惠的問題,應由小惠母親或小惠同母的姊弟妹處置懲罰,他們的生活其實不好過,但願法官能免除他們的撫養義務。
法官認為,小惠未婚,糊口無法自理,按法律劃定撫養順位為怙恃,其次是兄弟姊妹,小惠父歿,母親病痛纏身沒有工作能力,10名兄弟姊妹雖分屬同父異母,血緣關係還是存在,應配合負起小惠的撫養義務。須眉生前風流多留種
法官審酌後,認為小惠同母的2名已婚姊妹,一個在上班,一個家庭婦女,所得雖不高,但2人丈夫收入較為不亂,小惠約80%的醫療支出由公部分負擔,剩下就由這2名姊妹各自尊擔10%,至於小惠曩昔2年積欠的醫療費用,則從小惠生母帳戶剩餘存款扣除,其餘8名兄弟姊妹則免除供養義務。若對判決不服10日內可提抗告。
憨女生母無工作能力
〔自由時報記者李立法/屏東報道〕外遇歡愉一時,卻可能讓子女痛苦平生!
吳姓男人生前與元配生下7名後代,又和小三生下3女,小三又出軌生下1子,親子關係複雜,此中小三生下的一名女兒「小惠」(假名)因中度身障住進精神病院醫治2年,但醫藥費沒人買單,縣府依供養順位向小惠的10名兄弟姊妹催討,10人遂向法院聲請免除供養義務,法官審酌眾人經濟能力後,擇定此中2名姊妹承擔撫養義務。
經法官詢問縣府社政人員後得知,小惠每個月住院治療費用約2萬多元,扣除身障及低收等津貼後,每個月自行承擔4000多元,法官審查10名聲請免除供養義務的兄弟姊妹所得資料後,發現多半月收入僅2萬多元,有些打零工或待業中,日子確實吃緊。
文章來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11兄弟姊妹4爸媽-憨女醫藥費沒人買單-004044991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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